为什么要登记版权?
1、固定享有著作权的权利证据,减少著作权过程中的举证负担;
2、能够使著作权人的权利在*短时间内得到法律保护;
3、禁止他人在不相同、不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作品;
4、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与获得政府奖励;
5、节约费用。不用续展,不用缴纳年费。
可利用著作权的在先权利宣告商标无效
著作权的产生是随作品产生而产生的,因此相比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,属于在先权利。按照我国《商标法》和《专利法》的相关规定,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。所以,如果一件美术作品(如图形)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,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,此时,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,成功可能性就比较大。
著作权对商标保护的辅助作用
1、商标初创期节约费用。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,都有明确的产品类别,如果想全面保护,花费太大。而著作权登记没有商品类别的局限,任何服务行业和商品都受保护,可以防止他人用相同的图形申请注册其他类别商品的商标。
2、商标、专利审查期间即产生保护作用。商标申请到注册成功,需要1年半,而著作权登记只要3个月就能完成。
3、预先谋划,为商标全类注册做战略储备。按照商品及服务的分类原则,目前的商品及服务总共有45个类别,而商标注册是分类注册的。当一个商标在某一类别进行注册时,该商标在该类别是受保护的,但在其他未注册的四十四个类别并不受到保护(驰名商标除外)。因而要使得该商标在任何领域都有独占使用权(即受到保护),应当进行全类注册。
4、著作权费用相较全类注册的费用更低。超高费用是很多企业放弃全类注册的原因,并且商标有十年的期限,到期的续展费用也较高。著作权登记费用较低,并且著作权的期限为50年(著作权人为个人时著作权期限到个人去世后50年),且无需续展。
5、利用著作权在先权利驳回近似商标申请。当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,商标局直接依据在先申请的原则即可将这类注册申请予以驳回。
商标注册的同时进行著作权登记,不仅可以获得商标专用权,还可以同时保护该创意的版权,在出现商标纠纷的时候,还可以利用版权来进一步的保护商标权,相辅相成,全方位保护您的知识产权。